关于公布 2022 年度 优秀文明单位、文明单位的通知
来源:攀枝花学院附属医院 发布时间:2023-06-07

各直属党组织、各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印发<攀枝花学院精神文明工作考评办法>的通知》(攀学院党〔2018〕150 号)的精神和《关于印发<“自律攀大人”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攀学院党〔2020〕72 号)的任务要求,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全校各单位 2022 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进行了考评。经校文明办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初评,并经 2023 年第 6 次党委常委会审定,最终确定2022 年度优秀文明单位、文明单位名单,现进行公布。希望全校各单位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合力推进学校精神中共攀枝花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文明建设工作,实现校园文明程度新提升,为打造“自律攀大人”文化品牌和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。

中共攀枝花学院委员会办公室

2023 年 5 月 4 日


附件

攀枝花学院 2022 年度优秀文明单位、文明单位名单

一、优秀文明单位

党委行政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、行政办公室)、党委组织部、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、职改办)、学生工作部(处、武装部)、保卫部(处)、团委、计划财务处、招生就业处(校友总会秘书处、就业指导中心)、网络与计算中心、艺术学院、康养学院、智能制造学院、电气信息工程学院、临床医学院(附属医院)、继续教育学院(自考助学服务中心)、创业学院(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)、国际教育学院(国际交流与合作处)。

二、文明单位

党委宣传部、党委统战部、纪委办公室(纪检监察室、巡察督查办公室)、工会(机关党委、离退休管理处、妇女联合会)、教务处(学位办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、高等教育研究所)、发展规划处(评估办、康养学刊编辑部)、科研处(研究生处、社科处)、审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图书馆(档案馆、图情信息中心)、产教融合发展部(外联服务中心)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资产经营公司、钒钛学院、法学院、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、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(农学院)、外国语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文学院、数学与计算机学院(大数据学院)、基础医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院)、体育部、公共实验教学中心、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(廉政学院)。